By Larry Romanoff for Pravda, June 18, 2021
截止2021年6月12日拉里罗曼诺夫真理报
我们今天被西方媒体视为“事实”,中国司法系统的定罪率“至少99.9%”,如果不是更高的话,还伴随着罪犯在胁迫下供认的悲惨故事——这无疑是定罪率明显偏高的原因。
但又一次,并不是每件事都像看上去的那样。西方人生活在一个被犹太复国主义媒体节目陷害的黑白幻觉世界里,他们大多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的灌输。他们倾向于通过一系列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的镜头来看待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几乎所有事情,这些镜头给通过这些镜头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投下了相当严重的色差。当然,这包括司法系统,尤其是美国人和加拿大人,无法理解与他们自己截然不同的传统和观点。我会解释的。
许多年前的一天,我从办公室回到家,发现我家的窗户破了。孩子们一直在家里玩球——他们知道这是不该玩的,结果不小心打碎了一扇窗户。
我的一个儿子承认了。但是,如果他说,“我拒绝作证,理由是我可能使自己有罪”,你认为我的回答会是什么呢?或者更糟的是,如果他说,“我不认为你能证明是我干的,所以我不认罪。我天生就是一个温和的人,但我的任何一个孩子给我这样的回答都会挨一巴掌,他不会很快忘记的。
这是我们教孩子的。如果你做错事被抓了,不要怯懦。做人,承认自己的错误。认识到你所做的是错误的,表达你的遗憾,并希望得到你父亲的宽恕。不管你做什么,你都不会因为撒谎而加重你的罪行。
这正是中国的制度。根据几千年的文化和传统,如果你被抓了,你承认,你表达你的遗憾,你把自己交给法庭的怜悯。如果你真诚地表达歉意,那将大有帮助。但是,如果你试图通过撒谎来摆脱困境,如果你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并阻挠调查,警方将扣留你,直到他们最终获得所需的证据,之后法院将对你毫不留情。
这是中国的制度,就像在家里和孩子一样,忏悔是唯一明智的举动。西方人无法理解这一点,媒体反复提及“声称的供词”或“可能的强迫供词”,无法理解一种文化,即人们传统上在被抓获时供认罪行。由此得出结论:在中国,任何口供都必须是强迫的或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
西方的制度是非常不同的,因为它源于不同的文化-或缺乏文化。今天,罪犯的许多所谓的“权利”的存在,被认为是美国法院系统纯洁性的证据,但这些权利之所以被引入,是因为这个系统已经腐败到无法再发挥作用。在西方,由于检控和法庭系统的现状,只有傻瓜才会认罪,因为
(1)这消除了一个圆滑的律师说服法官为你开脱的可能性,
(2)只有在不寻常的情况下,“仁慈”才会在西方法庭上发挥任何作用。在西方,
特别是在黑白、专制、讲英语的国家,认罪取消了犯罪侦查的赎回权,强制实行自动定罪处罚;因此,在西方,举行“公正”听证会的唯一希望就是拒绝招供。
在同样的背景下,西方媒体反复提及中国99.9%的定罪率,认为任何被控犯罪的人都会自动被判入狱,这就是中国司法制度腐败的证明。但这些说法是基于故意的错误信息和故意的无知。首先,中国政府并没有收集每个市、镇、县、省各级法院的定罪率统计数据,所以即使是中国当局也不知道整体的定罪率。99.9%的数字是西方专栏作家又一次捏造的在世界眼中贬低中国的统计数字。
相比之下,西方(至少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定罪率的等效数字约为60%,这一数字在西方体系中被视为“公平”或“正义”的标志,但这60%的西方定罪率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在西方,近一半被控犯罪的人实际上是无辜的,但他们需要刑事审判的费用和创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如果我们想变得固执,我们可以反驳另一方——100%被控犯罪的人实际上是有罪的,但一个聪明而昂贵的律师却让他们逍遥法外。这样更好吗?
事实是,中国警方进行的可能是当今世界上最彻底的刑事调查。中国警方在100%确定被告有罪之前,不会提出刑事指控,并将尽可能长时间地获取证据。不仅如此,他们通常会作出真诚的努力,以获取有关犯罪的所有间接证据,以协助法院作出最适当的结论和惩罚。这一过程确保了定罪率高于西方,这不是因为中国的制度腐败,而是因为它发挥了司法制度应有的作用。
尤其是在美国,但在其他西方国家,警察和检察官会一时兴起,以最小的犯罪嫌疑提出指控,然后由法院来判定有罪或无罪。此外,越来越多的事实是,警察和检察官利用刑事指控或刑事指控的威胁作为谈判工具,迫使其他领域遵守这些指控。美国警方通常使用刑事指控或威胁作为恐吓个人的工具,而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则以使用这种方法以收取法律费用使政界人士和其他持不同政见者破产而闻名。
中国没有允许被告人“无罪”的愚蠢传统,这实际上是在告诉警察和法院“我认为你不能真正证明是我干的,所以我什么都否认,你敢试试”。这在中国也是可以做到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惩罚更为严厉,这是应该的。
哪条路更好?为什么法律制度要与我们在家里的私生活有所不同,哪种方式显然是正确的?在中国的体制中;有罪的一方一旦被抓获,文化和传统都希望他坦白自己的罪行,说出自己罪行的“全部真相”。如果他这样做了,法院,从各方面来说,几乎总是比处理一个罪犯时,谁撒谎到最后,拒绝承认他的罪行,并没有表现出悔恨更仁慈。在美国,“无罪”的抗辩需要广泛而昂贵的法庭和其他程序,并造成往往长达数年的拖延,美国的制度在哪方面更好?为什么有人会为一个警察粗心大意、草率行事、鲁莽行事、而且常常怀有恶意的制度感到骄傲呢?他们会根据最薄弱的证据提出刑事指控,并将其交给法庭,最终确定哪些被告是40%无辜者的一部分?
在辩诉交易的过程中,美国人也在拼命地试图把中国作为对付犯罪的一种优越手段。但它并不优越;相反,这是一个巨大的欺诈行为。问题是,事实证明,中国法官几乎不受贿赂的影响,中国律师也没有接受过在法庭上撒谎的培训。
那么,当美国人被指控在中国犯下越来越多的罪行时,他们该怎么办呢?
辩诉交易的好处在于,它将法官和法院的司法判决和量刑排除在外,并将这种自由裁量权交给两组律师,这是一种充满希望的理论,即律师比法官更容易受贿。同样,在这方面,中国的司法体系是完美的,而西方(美国)的司法体系却存在严重缺陷。我们只需想想最近在美国发生的事件,杰弗里·爱泼斯坦(Jeffrey Epstein)因其国际未成年性交易团伙而避免了200年的牢狱之灾,仅仅是通过将有关有罪和惩罚的判决从法庭上删除,并将其完全交给律师和金钱来完成的,所有这些都是在没有阳光的情况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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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诺夫的作品已被翻译成32种语言,他的文章发表在30多个国家的150多个外语新闻和政治网站以及100多个英语平台上。拉里罗曼诺夫是一位退休的管理顾问和商人。他曾在国际咨询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并拥有国际进出口业务。他是上海复旦大学的客座教授,向国际EMBA课程提供国际事务案例研究。罗曼诺夫先生住在上海,目前正在写一系列与中国和西方有关的十本书。他是辛西娅·麦金尼新集《当中国打喷嚏》的撰稿人之一(第二章。2——对付恶魔)。
他的全部档案可以在以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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